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二十篇)
时间:2025-10-26 作者:笔锋网在当今充满活力和开放的社会中,规范制度的应用愈加广泛,成为维护公平与公正的重要工具。许多人在制定制度时常感到困惑。为此,小编整理了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3.3.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3.3.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3.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办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3.4.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3.4.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
②安全措施不落实
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3.5动火注意事项
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3.5.2安全执勤员的制度照常执行,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全执勤员,他们有责任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3.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3.5.4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3.5.5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3.6动火安全措施
3.6.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3.6.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6.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3.6.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3.6.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6.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3.6.8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3.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3.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3.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3.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3.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3.7.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中执行。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三、作业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四、不准在仓库、经营场所里使用明火作业,不准在距仓库100M内使用明火,不准在距经营场所25M内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仓库内或经营场所内吸烟、烧饭,严禁在仓库内焚烧垃圾、杂物。
六、电器设备及其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仓库重地不准安装电器设备,确需安装的,安装及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施的'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检修。
八、建立统一规范的配电室,并远离仓库。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九、仓库装置照明灯具,必须有防爆灯罩,开关要安装在室外,应选择防水防尘型。
十、仓库需要动火作业时,要经过有效的审批,撤离无关人员,移走危险物品后方可作业。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为加强天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向用户安全正常供气和天然气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是从事下列工作均属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作业票,认真执行本制度
1、在已运行的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设备上进行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电、气焊、使用喷灯熬沥青、铁器工作凿击、使用砂轮等。
2、在上述设施上进行高压电气试验,进行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工作。如高压气体喷射、能产生热辐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铁等。
3、在与带气管道设施连接尚未置换通气,但中间无盲板隔离的管道设施上进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项工作。
4、在门站内,调压站室内,天然气阀井内等类似爆炸危险场所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凿击建筑物构件、喷砂、喷镀、非防爆电气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审批程序
1、动火作业的申请
①公司所属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由负责动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②新老用户新增用气项目或用气设备、输气管线维修等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票。
2、动火作业申请的报批时间
①凡属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3-5天提出申请。
②凡属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3天提出申请。
③凡属三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备注:在抢险等紧急动火作业时,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边进行作业,一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票的填写
①危险作业票一式三联,经全部审签后,一联交调度中心,一联交安全处,一联留动火部门自存。
②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申请部门拟定,并须画出作业有关的系统简图,表明具体作业部位,写清作业的具体内容,经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签后,危险作业票才可申报。
③凡属一级动火作业项目的,还需附上书面施工方案。
三、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是指直接在带气设施上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须经总公司批准,并有安全处增派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2、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在带气设备区域内及其他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须经公司批准,并有安全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3、三级动火作业是指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可由生产运营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层单位负责实施执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实施
1、一切动火工作都应根据动火作业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设施,在任何动火之前必须完成。
①动火执行人必须向作业所在运行管理部门当班带班人或动火监护人交验动火作业票,确认审批手续齐全,并在现场重新明确动火部位、任务、系统隔离范围、方法。
②消除附着在动火工作内外的易燃或高温时会分解出有毒气体的物质和动火点周围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围内的明火、易燃物质及清理无关人员、畜生等。
③备有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现场联络和通道畅通。
2、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放散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以放散点或动火点位中心,半径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有专人警戒。
3、凡进行带气不置换动火作业,要严防出现负压混入空气,带气管道设施必须保持200pa—600pa的压力。
4、凡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不带气动火作业,或在爆炸危险区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应采取断开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断气源,认真检查现场附近有无水封、安全阀、阀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气进入现场,动火现场通风良好,空气中天然气含量必须低于0.5%(体积比),严禁用明火试漏和试验现场是否有可燃气体。
5、动火安全区内不准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刷漆等易燃液体作业。
6、动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禁止带气管道等作为电焊二次线使用。电焊机、乙炔气瓶、氧气瓶相互间距应在7米以上,其余动火点或放散点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7、动火作业及各项的执行由工作负责人统一进行指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作业单位、监护单位共同执行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须共同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动火作业。
8、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动火时间、范围、安全措施等执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动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围和超期动火。
9、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动火作业时间或扩大系统隔离范围时,须向有关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按新批准的作业时间或系统隔离措施执行。
10、现场监督和监护人员,有权责令停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如认为措施不完善或指挥有误,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11、作业中途中断动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现场监护。恢复动火作业前必须重新检查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过5级风以上或摄氏零度以下天气不宜进行露天动火作业。
13、动火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共同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余火,工完场清,督促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动火单位要存留作业票备查。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
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审批权限及手续
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第四条动火申批表的.内容
1、动火内容及目的。
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
3、动火作业方案:
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施工器材设备及材料。
④作业程序包括:文字评述,对作业程序的安排。
⑤动火安全措施。
⑥审批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意见。
第五条监护
1、动火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在动火现场同时设监护人,共同监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行使监督权。
2、动火前要做动火分析,严防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动火,动火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分析频率由批准动火人决定,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3、非动火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4、动火现场5米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便于施工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动火现场应按照安全要求配备和布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准放在室内走廊或电线下面。
7、动火完工后,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火种存在后方能离开。
8、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和阴雨天气不准动火,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第七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规范本县农村集体所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文件要求,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资金到位28445.42万元,全年使用资金28445.42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征地拆迁补偿
(四)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拟定集体土地的`项目征收、征用、调查、补偿、拆迁、安置的相关事宜。负责做好征地安置人口核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数据上传整理归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征地拆迁时间1年。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00%。
(2) 质量指标。项目补偿完成率100%,改善拆迁对象生活条件。
(3)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及时
(4)经济效益指标。改善拆迁对象家庭收入。
(5)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带动全县发展。
(6)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城市面容面貌
(7)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8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区征收事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张武编【20xx】1号、张武办【20xx】22号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xx年实有工作人员15人(在岗在编15人)。主要职能:(一)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由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协助做好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负责推荐和委托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三)负责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按程序予以公布;负责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负责拟订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对达不成协议和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四)负责编制项目征收补偿资金预算,专户储存、管理和核算项目征收补偿资金;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负责被征收房屋的搬迁与拆除工作;负责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负责承办对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行政复议应诉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做好征收房屋的统计上报工作。(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天子山、袁家界景区移民搬迁,项目累计签订搬迁协议551份(占比总拆迁户数95%)、拆除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项目实施为景区永续利用提供了生态屏障。启动年度计划项目。新启动黄龙泉、野猫峪一期、文风二期城市棚改项目,目前天子黄龙泉已完成27户、3200m2的拆迁任务,分别占总户数的71%和总面积的82%,年内可望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参与整治中湖乡龙口峪、天子山、索溪峪街道土福界等别墅群违建拆除,累计拆除违建面积13672m2,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城区项目清零顺利推进。完成岩门片区零散户8户清零6栋房屋拆除,为用地挂牌扫清障碍;计划项目超前部署。完成武能液化气站土地及即房屋评估、收购协议签订工作。
拆安并举,突出安居保障。全面加强安置房建设。全区共建设7个安置区,累计建设安置房共3259套(含回购),已安置2329套,待分配沙坪和百溪沟640套。目前军地坪街道沙坪四期安置房分房工作正在筹备。突出安置民生保障。切实保障拆迁对象居住权益,对暂时无法安置的拆迁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安置金,全年累计发放安置金近630万元(不含自然资源局发放的数据)。不动产证办理推进迅速,该项工作列入了今年政府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项工作自今年4月份铺开以来,累计完成办证1174件,占应办证数的62%。
依法行政,法制工作有亮点。修订政策提方案。配合市征收部门完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新修订的征收补偿政策弥补了过往征收拆迁政策的`不足,进一步理顺了征拆工作体制机制,为保证公平、公正征收提供法制依据。信访维稳解难题。20xx年以来,中心累计收到信访件11件,其中有效回复7件,实体办结2件并签订息诉罢访份,情况说明1件;签订息访息诉协议3件;处理遗留问题2件(博海酒店、豫花园酒店)。司法助拆破僵局。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区政府关于文风土地收储项目违规重复发放误餐补助巡查反馈问题的清查,提出处理建议方案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清退到位。
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工作按区委政府要求如期完成。
20xx年本单位的整体支出为1346.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为1119.38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相关支出,基本支出227.49万元(主要包括本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支出,征收(拆迁)案件监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工会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119.39万元,占83%,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及相关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103.77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及相关支出(区液化气站补偿768.8万元,临时过渡安置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3.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方面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xx年我征收中心编制15人,在岗15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5人,控制率为100%。
2、三公经费变动率,20xx年三公经费为0万元,20xx年三公经费为0.09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1)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公用经费预算85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17万元。
(2)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
(3)20xx年我征收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4)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
(5)、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职责履行
(1)协助完成了98%核心景区移民搬迁项目房屋征收协议签订与补偿工作,对城区项目清零基本完成;
(2)完成了300多被征收户的临时过度期安置金600多万元的发放;
(3)综治、信访工作取得成效,全年完成信访件11起,对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圆满完成。
(三)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武陵源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全面为建设提质武陵源打开了新局面,对拉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提质起到很好的作用。
(2)行政效能,我征收中心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xx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极积,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安置房源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征拆项目进展;
2、20xx年待安置房源约500多套,对未得到安置的被征收户需发放临时安置过渡金,征收成本不断增加;
3、今年征收拆迁诉讼案件呈下浮趋势,但也存在征拆诉讼案,需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八、改进措施
向区政府建议加快安置房源建设,及早竣工,及早安置。来减少财政负担。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用于单位的各方面决策,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xx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房屋征收专项工作经费概述:颍州区城乡建设、土地收储和综合治理项目大多离不开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工作,根据20xx年度市区两级建设项目计划任务,重点是老城区改造、城南新区、合阜新区、高铁新区、西湖新区、沟河湖综合治理和路网建设,工业园、特色街区建设等,点多、线长、面广,征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施工、重要项目落地,涉及民生的人口和户数多、难度高、责任大,不可预见性较强。
2.立项依据:市区两级下达20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和土地房屋征收收储计划等。
3.实施主体: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主体是颍州区人民政府,实施部门是颍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实施单位是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
4.起止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土地收储、房屋征收、老城棚户区改造。
6.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度预算全区房屋征收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力保障全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收储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
目标1:保障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运行顺畅。
目标2:保障区级城乡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运行通畅。
目标3:保障老城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运行流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对象为房屋征收项目专项工作经费,评级范围包含了项目工作实施情况,经费保障流程的合规性、征迁项目管理质量的合规性,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以及相关人员及单位的满意度因素。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产出指标50分,当前得分为46.11分;2、效益指标30分,当前得分为30分;3、满意度指标20分,当前得分为20分。
3、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了财务核查、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等方法,以掌握项目详细情况,并对采集的数据作详细的分析和统计。财务核查是通过专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财务凭证,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实地调研则是通过研究员调查实地情况,了解项目的产出和效果;问卷调查则是对项目的相关受益群体进行,了解其对项目实施的真实看法及满意状况。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对于评价指标而言,需要通过评价标准来判别评价指标的状况和优劣程度。它决定了评价目标能否实现以及评价结果是否公平准确。标准有: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项目评价,具体通过查询财务凭证,核对资金支出;查看现场和档案资料,核对完成数量和质量、完成时效性、项目总成本。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判断对项目管理水平提升的可持续影响。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判断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1、综合评价情况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资料核查、数据分析、现场调研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颍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6.11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优”。根据对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评价,三项指标得分分别为46.11 分、30 分、20分,各项指标评价分情况见下图:
2、评价结论
颍州区房屋征收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已拨付,项目满分100分,评价得分96.11分,自评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依据:市区两级下达20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和土地房屋征收收储计划等。
2.实施主体: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主体是颍州区人民政府,实施部门是颍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实施单位是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
3.起止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土地收储、房屋征收、老城棚户区改造。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颍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总体到位资金为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xx年度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数为12.21万元,预算执行率61.05%。
(3)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后续使用符合预算批复时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如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项目工作都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市区两级下达20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和土地房屋征收收储计划等,年度指标36个,实际完成数16个,原因是个别项目遗留问题较多,未能按时征迁完成。
2、产出质量
(1)经费保障合规性
项目经费拨付流程按照相关文件依据安排严格执行,由财政据实拨付。共拨付项目资金为2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2)征迁项目管理质量合规性
3、产出时效
经费支出时效性:20xx.01.01-20xx.12.31。
4、产出成本
项目预算编制准确,项目资金使用未超出预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推动征迁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城乡建设发展。
2、可持续性效益
对区城乡建设发展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
通过走访调随机访问,问卷等形式对征迁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8%,达到预期目标。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完成率较好,资金未超预算,经费支出及时,征迁项目管理质量符合相关规定,推动征迁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城乡建设发展。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问题:资金结余率达39%,主要原因分析启动项目数量较往年相比减少,前期预算不够精准,不可预见性较强,个别项目遗留问题较多,未能按时征迁完成。
七、有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业务水平
项目单位应牢固树立绩效目标意识,保持目标和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科学、合理、高效、专业的设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将目标分解细化、清晰量化,为项目实施指定方向。
(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制度落实
为使项目专项资金监管更具效力,需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应的监管机制,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和标准,对项目实施过程所需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有效监管,保证项目实施的延续性和可控性,以促进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部门概况
(一)20xx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集中攻坚,全力完成市中心城区17个项目征地拆迁扫尾工作。二是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各类项目征地公告,及时上报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的各类项目用地报批资料,确保及时供地,助推经济发展。初步预计,20xx年将完成40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将征收土地4200多亩,拆迁房屋810栋,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部门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xx年经费共支出64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4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xx年单位收入预算数563.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34万元,非税收入500万元。
3、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主要包括“三公”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支出、办公用品消费支出、扶贫资支出、工作经费支出等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xx年预算数为348.40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9万元。
(二)专项支出:20xx年预算数为214.94万元,系本单位为完成项目监管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文件起草、调研、报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7万元,比20xx年增加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四)关于20xx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0xx年收入预算数563.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34万元,非税收入500万元,比20xx年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1、工资增加2、扶贫资金增加。
(五)关于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20xx年预算拨款63.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3.34万元。
(六)关于20xx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xx年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各类项目征迁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二是制定与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进一步增强补偿安置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全力构建依法征迁工作体制。
三是开展征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2次,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全力构建高效征迁工作机制。
四是及时排查与有效处理征地拆迁类的信访事项与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建工会等各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20xx年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娄底市征地拆迁处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
1、全力服务经济发展。组织市、区两级征迁部门依法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的项目达57个,征收土地9089.08亩,完成房屋协议717栋,房屋倒地893栋,迁坟11794冢,确保了项目用地需求,助推“七个三年行动计划”,将“履职尽责,攻坚克难”落实到实处,突出实效。
一是抓好了实施项目征地的保障要素。坚决杜绝“三边”项目工程(边报批、边征迁、边施工),各类项目必须具备4个条件才实施征迁工作,即:项目获得征地批准文件、征迁资金预存到位、安置方案落实到位、征迁方案审批到位;
二是抓政策刚性执行,确保各类项目按“一把尺子丈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一个标准补偿到底”的要求进行补偿安置;
三是抓重大问题的会审,及时排查与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与典型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公示,将征地拆迁丈量资料与补偿安置在乡、村、组进行“三榜公示”,把征地拆迁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与“民生工程”。
2、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监督用地单位将征迁补偿安置资金按时足额支付给征迁对象。二是切实做好了2000多名征迁人选择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工作,破解安置滞后的局面,确保拆迁人的居住权。三是切实做好市本级15000多名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3、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一是集中化解了2批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积案7起。二是建立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形成征地拆迁矛盾调处齐抓共管的局面。
4、全力推进廉政建设。一是推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三榜公示”制度,将征地拆迁处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构建廉政征迁机制。二是推行征地拆迁“七不准”制度,坚决防控征迁廉政风险点。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总体评价
1、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市征地拆迁处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聚焦工作责任与工作目标,监督、管理与指导征迁工作,截止至12月底之前,市本级完成土地协议9089.08亩,完成房屋协议717栋,房屋倒地893栋,迁坟11794冢。其中娄星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40个,清零项目25个,完成土地协议4236.78亩,完成房屋协议428栋,房屋倒地683栋,迁坟3581冢,完成个案协议40个,完成个案拆除13个;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中心实施了17个项目,完成土地协议4852.3亩,完成房屋协议289栋,房屋倒地210栋,迁坟8213冢,清表腾地3693.49亩。另外,我处建立了专班小组,督促用地单位按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确保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市征地拆迁处20xx年还对市中心城区安置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全面分类与统计,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上报市人民政府,为全力化解市中心城区安置遗留问题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2、工作亮点
一是坚持依法依程序,坚决杜绝了违法违规征地。二是坚持推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四榜公示”制度,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征迁”。三是坚持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阶段各个环节指导、监督、管理,确保“一把尺子丈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一个标准补偿到底”。
(三)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得分98.50分,全年实际执行数642万,比年初预算数563.34万元超额开支78.66万元,决算增加原因为:
1、扶贫开支增加;2、人员工资增加。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未安排专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未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二)建议
1、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导致预算控制率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财政支出绩效意识,主动、自觉学习绩效评价相关知识和技术,委派专人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建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3、进一步加强重点支出项目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资金按计划进度使用,业务按既定方案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工作思路。一是征地拆迁处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部署,全面领会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土地征收作出重大调整的决策部署,精准实施、精准发力,全面开创征地拆迁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迁工作。
(二)主要工作指标(预计)。一是集中攻坚,全力完成市中心城区遗留征迁项目的扫尾工作。二是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各类项目征地公告,及时上报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的各类项目用地报批资料,确保及时供地,助推经济发展。初步预计,20xx年将完成40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将征收土地4200多亩,拆迁房屋810栋,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征迁队伍,进一步适应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新常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实施阶段的指导与管理,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关各类个案的补偿,着力推动征地拆迁工作提质提档。四是进一步化解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类突出矛盾与主要问题,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2、及时组织整改。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科室并汇报给领导,督促全面整改到位。
3、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将我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让大家充分运用计算机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算机管理要求
1、IT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IT管理员,IT管理员(填写《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IT管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IT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IT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IT管理员报告,IT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4、日常保养内容:
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
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IP地址和密码由IT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A、IT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
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IT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IT管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
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IT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B、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IT管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C、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1)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2)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三、环境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周围。
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四、软件管理和防护
1、职责:
A、IT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买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管理。
B、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2、使用管理:
A、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IT管理员统一配装正版Windows专业版,办公常用办公软件安装正版office专业版套装、正版ERP管理系统,制图软件安装正版CAD专业版,杀毒软件安装安全杀毒套装,邮件软件安装闪电邮,及自主开发等各种正版及绿色软件。
B、禁止私自下载或安装软件、游戏、电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时,向IT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要求的软件由IT管理部员或在IT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安装或删除。
C、计算机负责人应管理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软件的用户名、工号、密码。若调整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IT管理部员更改相关权限。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计算机,或更改、破坏他人的文件资料,做好局域网上共享文件夹的密码保护工作。
D、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业务相关软件的应用程序数据备份(刻录光盘),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被误删除而引起文件丢失。
E、计算机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出现错误代码时,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上报IT管理员进行处理。
3、升级、防护:
A、如操作系统、软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级,则由IT管理员负责升级安装、购买等。
B、U盘、软盘在使用前,必须先采用杀毒软件进行扫描杀毒,无病毒后再使用。
C、由IT管理员协助计算机负责人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木马程序检测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五、硬件维护
1、要求:
A、IT管理部员负责计算机或相关电脑设备的维护。
B、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C、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D、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E、IT管理部员应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每月一次。
2、维护:
A、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由计算机负责人负责;
B、IT管理员必须经常检查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网络管理
A、禁止浏览或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浏览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下载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B、禁止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数据上传网络与拷贝传播。
七、维修流程
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上报公司IT管理员,填写《公司电脑维修记录表》;由IT管理员负责维修。
八、奖惩办法
由于计算机设备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IT管理员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计算机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以下行为,IT管理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严重的则交由上级部门领导对其处理。
A、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电影),每个软件罚50元。
B、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每次罚10元。
C、下班后,计算机未退出系统或关闭显示器的,每次罚10元。
D、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50元。
E、浏览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传播非法邮件的,每次罚100元。
F、如有私自或没有经过IT管理部审核更换计算机IP地址的,每次罚10元。
G、如有拷贝受控文件及数据,故意删除共享资料软件及计算机数据的,按损失酌情进行处罚。
2、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硬件价值的全部费用。
九、附则
1、本制度为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计算机负责人必须遵守该制度。
2、本制度由IT管理员负责编制与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级资源进行管理,各处、室、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处、室、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进行销毁。
8、校园网各级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9、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将饮料、开水放在机器旁。
10、中心内的设备没有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折装;有关软硬件的添加、安装必须有负责人或技术人员专门指导,服务器严禁安装任何软件。
11、积极配合教师培训,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各竞赛的辅导工作。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发〔20xx〕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xx〕9号)、《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xx〕3号)、《富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富政函〔20xx〕16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富阳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富阳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组成。富阳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农业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城建分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富阳广播电视台、富阳日报社、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公安富阳分局、区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富阳分局、生态环境富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电公司、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电信富阳分公司、移动富阳分公司、联通富阳分公司、区气象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开发区集团、富春山居集团、杭州富春湾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工作职责
1.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富阳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与乡镇街道的救灾工作,联络驻杭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2.区抗雪办职责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抗雪防冻工作会商。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警分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xx〕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区防指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抗雪防冻工作。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4.区抗雪办值班。
5.区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城区、道路等运行情况。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报告工作动态。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副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区防指副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3.区抗雪办主任值班。
4.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5.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6.区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铁路通行运输情况。
7.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8.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
4.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区防指所有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6.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
9.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10.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区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总指挥值班。
6.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7.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乡镇(街道)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8.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9.区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城建集团、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
10.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11.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区城管局环卫处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华数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街道)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七、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八、应急响应结束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九、救灾与重建
(一)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二)各乡镇(街道)、各区级相关部门每年2月底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加强抗雪防冻知识培训。
(二)演练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一、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富阳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富气防办〔20xx〕3号)同时废止。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为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确保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特制定x县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组织,加强工作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夏程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应急办),联系电话x。
二、层层包保,落实各自责任
主要任务:保障县域内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和公路附属设施的齐全、货运车辆、两客一危、在建工程项目、渡口的安全监管。
总负责人:包德平局长
(一)国省道、县乡公路
1.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县域内公路安全畅通工作。主要有应急物资、大型机械和应急人员的准备;及时做好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大型机械的准备,储备足够的除雪除冰工具、物资;重点落实冰雪灾害隐患路段的抢险机具及队伍,随时保证灾害发生时机械、人员、物资都跟得上;确定应急任务的相关人员和应急的机械车辆,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雨雪冰冻可能造成的路阻险情。灾害造成交通中断时,应急队伍发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通并及时修复;一时无法抢通的,采取修筑临时便道、架设便桥、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等措施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行。对易积雪冰冻路段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负责人:x,联系电话:x)
2.成立五个包路小组
第一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二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三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四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五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铲雪机械联系人:x,联系电话:x
3.成立应急分队
负责人x,主要负责县域内交通道路应急抢险、畅通保障,协助全县交通道路应急抢险需求增援;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
成员:执法大队30人、公路养护中心10人。
(二)两客一危一货车辆
责任单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的运行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因雨雪冰冻天气客运班线停开而出现旅客大量滞留现象。加强运力协调,严格运输调度纪律,对冰冻严重难以保障安全的线路和路段,要采取改线、改道、改班等措施。对无法改线、改道的班次,应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班的立即停班。同时加强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应对能力,确保驾驶人员的身心素质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客运负责人:x,联系电话:x;危(货)运负责人:x,联系方式:x)
(三)水上安全
x镇、x镇政府负责水上安全工作。x镇具体负责x渡口的安全监管;x镇具体负责x渡口的安全监管。加强应对低温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防御能力,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发布”,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及时发放到位。x已停渡,属地镇政府加强监管,禁止摆渡;x等客流量较大渡口,为水上交通安全重点监控点,实施重点监控和督查。(x镇政府负责人:x,联系电话:x;x镇政府负责人:x,联系电话:x)
(四)在建以及未交工的工程项目
局重点项目办负责组织安全畅通工作,规划科、质监站协助实施。
1.x县第一联合圩下半部中桥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吼儿桥工程,施工单位x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2.长江经济带x县城乡流通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美丽公路,施工单位为x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3.S202三标,施工单位x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4.S202四标,施工单位x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5.G318国道x县十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x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协调联动
1.客运、货运车辆运力由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
2.应急机械、物资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调运和储备;
3.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及时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4.遇突发事件,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信息及时上报主管局,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有序。
5.加强应急值班,保障通讯畅通。值班监督电话:x。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陈胜利
副指挥长:杜守东、王彦安
成员:余晓东、何令明、饶云永、舒锡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应对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有效预防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指南》、《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处理预案。
第二条本处理预案所称的信息系统,由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计算机软件、社会保险数据等组成。
第三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分为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网络故障事件、软件系统故障事件、灾难性事情、其他事件等八类事件。
(一)网络攻击事件: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利用信息系统的配臵缺陷、协议缺陷、程序缺陷或使用暴力攻击对信息系统实施攻击,并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
(二)信息破坏事件: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被篡改、假冒、泄漏等而导致的事件。
(三)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不良信息内容的事件。
(四)网络故障事件:因电信、网络设备等原因造成大部分网络线路中断,用户无法登录信息系统的事件。
(五)服务器故障事件:因系统服务器故障而导致的信息系统无法运行的事件。
(六)软件故障事件:因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故障而导致的信息系统无法运行的事件。
(七)灾害性事件:因不可抗力对信息系统造成物理破坏而导致的事件。
(八)其他突发事件:不能归为以上七个基本分类,并可能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
第四条按照造成信息系统的中断运行时间,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
(一)一般(IV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2小时以内的故障;
(二)较大(III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的故障;
(三)重大(II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故障;
(四)特别重大(I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24小时以上的故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第五条预防和处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决定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业务协调和发布信息系统应急指令,发布信息系统应急故障级别、决策处理方案。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信息技术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为信息技术科全体人员。
第三章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七条应急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
第八条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信息系统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安全防范,或可能对信息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信息系统网内的事故征兆或局部信息系统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或整个网络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第九条应急小组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局域网通讯性能与流量;
(二)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操作记录、网络访问记录;
(三)服务器性能、数据库性能、应用系统性能等运行状态,以及备份存贮系统状态等;
(四)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安全审计记录、业务系统安全审计记录;
(五)计算机漏洞公告、网络漏洞扫描报告;
(六)病毒公告、防病毒系统报告;
(七)其他可能影响信息系统的预警内容。
第十条应急小组获得外部重大预警信息或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事件的情况,部署相应的应对措施,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和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报告所领导。
第四章应急响应程序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或人员发现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查找故障原因,在短时间内(一般要在半小时以内)依据故障情形和修复时间进行初步判别,确定故障分类级别,较大(III级)及其以上的突发事件应报告所领导。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由所领导决定并指定特定小组或人员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所指定的小组或人员应严格按照所领导规定及要求对外发布信息,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第十三条发生较大(III级)及其以上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时,应急小组除向所领导报告外,应立即通知各业务部室。各业务部室应在各业务大厅张贴告示牌,同时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并尽可能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通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
第十四条根据不同的事件以及事件的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进
4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故障级别。
(一)网络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等现象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立即关闭相关服务器,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并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和程序,尽快将系统和网络恢复正常。
(二)信息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等事件时,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
2.如被篡改或被假冒的数据正在征缴或发放过程中,应急小组应立即通知代收代发机构中止征缴或发放工作。
3.应急小组通过跟踪应用程序、查看数据库安全审计记录和业务系统安全审计记录查找信息被破坏的原因和相关责任人。
4.应急小组提出修正错误方案和措施,通知各业务部室进行处理。
(三)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系统使用人员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根据情况通告局域网内所有计算机用户,隔离网络,指导各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杀毒处理、清除不良信息,直至网络处于安全状态。
(四)网络故障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网络故障事件后,系统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及时查清网络故障位臵和原因,并予以解决。 3.不能确定故障的解决时间或解决故障的期限并属较大(III级)及其以上的,应急小组应报告所领导。
(五)服务器故障应急预案:
1.服务器故障后,应急小组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并通知相关厂商。
2.根据服务器修复和恢复系统所需时间,由所领导决定是否启用备份设备。
3.如启用备份设备,在服务器故障排除后,应急小组在确保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利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如不启用备份设备,应急小组应积极配合相关厂商解决服务器故障事件。
(六)软件故障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2.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情况下,通知各业务部室停止业务操作和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3.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
(七)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灾害性事件,应急小组每一位成员都应有责任在第一时间进入机房抢救服务器及存储设备。
2.应急小组对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的损坏程序进行评估。如服务器损坏或存储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进入维保服务程序。
3.根据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修复和恢复系统所需时间,由所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用备份设备。
(八)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小组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制定相应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并按要求报告所领导小组。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五条故障排除后,应急小组向各部室发出故障解除、系统恢复正常运行通知。
第十六条系统恢复运行后,相关操作人员尽快通知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事项,并对故障发生前所进行过的业务操作进行检查,核对业务数据是否正确或有无丢失,不正确或有丢失的应马上更正或补录,确保数据的正确和完整。对在故障期间采用手工受理的事项,应及时在系统中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所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臵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信息系统
7应急处理预案,整改信息系统存在的隐患。
第十八条所领导对在信息系统应急事件处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九条信息技术科应做好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预留一定数量的网络硬件设备和服务器,用于预防或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选择熟悉信息系统软硬件的专业公司作为信息系统应急处理的社会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器以及存储设备要与专业厂商签定维保协议,明确备用设备的供应时间。
第二十一条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御意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局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全局职工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涉及以设备为中心的信息安全,技术涵盖网络系统、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系统;涉及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入侵的监控;涉及以用户(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相关机构人员)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包括用户的身份管理、身份认证、授权、审计等;涉及信息传输的机密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等等。为切实加强我司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的防范,做好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3级评级方法》、GB/T20269-20xx《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70-20xx《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81-20xx《信息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19716-20xx《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使用规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前海好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公司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技术主管
副组长:运维经理
成员:开发部.运维部.测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应急小组日常工作由公司技术部承担,其他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领导小组职责:制订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积极防御、综合防范
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重要信息网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不法行为等环节,在管理、技术、宣传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要对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等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漏洞和隐患的进行及时整改。
(四)科学决策,快速反应
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和操作流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快速反应,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跟踪研判,及时报告,果断决策,迅速处理,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四、事件分类和风险程度分析
(一)物理层的安全风险分析
1、系统环境安全风险
(1)水灾、火灾、雷电等灾害性故障引发的网络中断、系统瘫痪、数据被毁等;
(2)因接地不良、机房屏蔽性能差引起的静电干扰或外界的电磁干扰使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机房电力设备和其它配套设备本身缺陷诱发信息系统故障;
(4)机房安全设施自动化水平低,不能有效监控环境和信息系统工作;
(5)其它环境安全风险。
2、物理设备的安全风险由于信息系统中大量地使用了网络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等,服务器,移动设备,使得这些设备的自身安全性也会直接关系信息系统和各种网络应用的正常运转。例如,路由设备存在路由信息泄漏,交换机和路由器设备配置风险等。
(二)网络安全风险
1、网络体系结构的安全风险
网络平台是一切应用系统建设的基础平台,网络体系结构是否按照安全体系结构和安全机制进行设计,直接关系到网络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公司的网络是由多个局域网和广域网组成,网络体系结构比较复杂。内部应用信息网、Internet网之间是否进行隔离及如何进行隔离,网段划分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正确,网络的容量、带宽是否考虑客户上网的峰值,网络设备有无冗余设计等都与安全风险密切相关。
2、网络通信协议的安全风险。
网络通信协议存在安全漏洞,网络黑客就能利用网络设备和协议的安全漏洞进行网络攻击和信息窃取。例如未经授权非法访问内部网络和应用系统;对其进行监听,窃取用户的口令密码和通信密码;对网络的安全漏洞进行探测扫描;对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实施拒绝服务攻击,造成线路拥塞和系统瘫痪。
3、网络操作系统的安全风险
网络操作系统,不论是IOS,Android,还是Windows,都存在安全漏洞;一些重要的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网关,防火墙等,由于操作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网络设备的不安全;有些网络设备存在“后门”(backdoor)。
(三)系统安全风险
1、操作系统安全风险
操作系统的安全性是系统安全管理的基础。数据库服务器、中间层服务器,以及各类业务和办公客户机等设备所使用的操作系统,不论是Win20xx/XP/7,还是Unix都存在信息安全漏洞,由操作系统信息安全漏洞带来的安全风险是昀普遍的安全风险。
2、数据库安全风险
所有的业务应用、决策支持、行政办公的信息管理核心都是数据库,而涉及公司运行的数据都是昀需要安全保护的信息资产,不仅需要统一的数据备份和恢复以及高可用性的保障机制,还需要对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包括访问控制,敏感数据的安全标签,日志审计等多方面提升安全管理级别,规避风险。虽然,目前公司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可以达到较高的安全级别,但仍存在安全漏洞。建立在其上的各种应用系统软件在数据的安全管理设计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缺陷,需要对数据库和应用的安全性能进行综合的检测和评估。
3、应用系统的安全风险
为优化整个应用系统的性能,无论是采用C/S应用模式或是B/S应用模式,应用系统都是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用户访问系统资源的入口,也是系统管理员和系统安全管理员管理系统资源的入口,桌面应用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不当,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例如当口令或通信密码丢失、泄漏,系统管理权限丢失、泄漏时,轻者假冒合法身份用户进行非法操作。重者,“黑客”对系统实施攻击,造成系统崩溃。
4、病毒危害风险
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会破坏数据信息,占用系统资源,影响计算机运行速度,引起网络堵塞甚至瘫痪。尽管防病毒软件安装率已大幅度提升,但如果没有好的防毒概念,从不进行病毒代码升级,而新病毒层出不穷,因此威胁性愈来愈大。
5、黑客入侵风险
一方面风险来自于内部,入侵者利用Sniffer等嗅探程序通过网络探测、扫描网络及操作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如网络IP地址、应用操作系统的类型、开放哪些TCP端口号、系统保存用户名和口令等安全信息的关键文件等,并采用相应的攻击程序对内网进行攻击。入侵者通过拒绝服务攻击,使得服务器超负荷工作以至拒绝服务甚至系统瘫痪。
另一方面风险来自外部,入侵者通过网络监听、用户渗透、系统渗透、拒绝服务、木马等综合手段获得合法用户的用户名、口令等信息,进而假冒内部合法身份进行非法登录,窃取内部网重要信息,或使系统终止服务。所以,必须要对外部和内部网络进行必要的隔离,避免信息外泄;同时还要对外网的服务请求加以过滤,只允许正常通信的数据包到达相应主机,其它的请求服务在到达主机之前就应该遭到拒绝。
(四)应用安全风险
1、身份认证与授权控制的安全风险
依靠用户ID和口令的认证很不安全,容易被猜测或盗取,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风险。为此,动态口令认证、CA第三方认证等被认为是先进的认证方式。但是,如果使用和管理不当,同样会带来安全风险。要基于应用服务和外部信息系统建立基于统一策略的用户身份认证与授权控制机制,以区别不同的.用户和信息访问者,并授予他们不同的信息访问和事务处理权限。
2、信息传输的机密性和不可抵赖性风险
实时信息是应用系统的重要事务处理信息,必须保证实时信息传输的机密性和网上活动的不可抵赖性,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采用什么样的加密方式、密码算法和密钥管理方式。采用国内经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批准的加密方式、密码算法和密钥管理技术来强化这一环节的安全保障。
3、管理层安全风险分析
安全的网络设备要靠人来实施,管理是整个网络安全中昀为重要的一环,认真地分析管理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责权不明、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及缺乏可操作性等都可能引起管理安全的风险。
当网络出现攻击行为或网络受到其它一些安全威胁时(如内部人员的违规操作等),无法进行实时的检测、监控、报告与预警。同时,当故障发生后,也无法提供黑客攻击行为的追踪线索及破案依据,即缺乏对网络的可控性与可审查性。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对站点的访问活动进行多层次的记录,及时发现非法入侵行为。
五、预防预警
(一)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
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和可能引起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检查到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及时对发生事件或可能发生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若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或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和预警信息;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二)设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通过相关设备实时监控网络工作与信息安全状况。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和灾难恢复,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针对信息网络的突发性、大规模安全事件,建立制度优化、程序化的处理流程。
(三)做好服务器及数据中心的数据备份及登记工作,建立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事件危害程度,并立即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六、处置流程
(一)预案启动
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信息中心应尽昀大可能迅速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来源,弄清事件范围和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一旦确认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立即将事件上报工作组并着手处置。
(二)应急处理
1、电源断电
(1)查明故障原因。
(2)检查UPS是否正常供电。
(3)汇报相关领导,确认市电恢复时间,评估UPS供电能力。
(4)备份服务器数据、交换机配置。
(5)通知机房进行电源维修。做好事件记录。
(6)必要时请示公司负责人及公司领导,主动关闭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等设备,以免设备损坏或数据损失。
2、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理措施
(1)信息安全负责人员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及时汇报。
(2)若是线路故障,重新安装线路。
(3)若是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畅通。
(4)若是路由器、交换机等配置文件损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畅通。
(5)汇报相关领导,做好事件记录。
3、广域网线路中断
(1)信息安全负责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2)如是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安全负责人员立即维修恢复。
(3)如是电信部门管辖范围,应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修复。
(4)做好事件记录。
4、核心交换机故障
(1)检查、备份核心交换机日志。
(2)启用备用核心交换机,检查接管情况。
(3)备份核心交换机配置信息。
(4)将服务器接入备用核心交换机,检查服务器运行情况,将楼层交换机、接入交换机接入备用核心交换机,检查各交换机运行情况。
(5)汇报有关领导,做好事件记录。
(6)联系维修核心交换机。
5、光缆线路故障
(1)立即联系光纤熔接人员携带尾纤等辅助材料,及时熔接连通。
(2)检查并做好备用光缆或备用芯的跳线工作,随时切换到备用网络。
(3)做好事件记录,及时上报。
6、计算机病毒爆发
(1)关闭计算机病毒爆发网段上联端口。
(2)隔离中病毒计算机。
(3)关闭中病毒计算机上联端口。
(4)根据病毒特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查杀。
(5)系统损坏计算机在备份其数据后,进行重装。
(6)通过专用工具对网络进行清查。
(7)做好事件记录,及时上报。
7、服务器设备故障
(1)主要服务器应做多个数据备份。
(2)如能自行恢复,则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电源损坏更换备用电源,硬盘损坏更换备用硬盘,网卡、主板损坏启用备用服务器。
(3)若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启用备用系统。并检查备用服务器启用情况。
(4)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做数据恢复。
(5)如不能恢复,立即联系设备供应商,要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6)汇报有关领导,做好事件记录。
8、黑客攻击事件
(1)若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进行攻击,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2)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
(3)及时恢复重建被攻击或被破坏的系统
(4)记录事件,及时上报,若事态严重,应及时向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9、数据库安全事件
(1)平时应对数据库系统做多个备份。
(2)发生数据库数据丢失、受损、篡改、泄露等安全事件时,信息安全人员应查明原因,按照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更改数据库密码,修复错误受损数据。
(3)如果数据库崩溃,信息安全人员应立即启用备用系统,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息安全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4)做好事件记录,及时上报。
10、人员疏散与机房灭火预案
(1)当班人员发现机房内有起火、冒烟现象或闻到烧焦气味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和地点,及时上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关闭电源总开关、隔离火源附近易燃物、用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灭火等措施,组织本单位、部门在场的人员有序地投入扑救工作,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
(2)当火势已无法控制时,一是指定专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和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并打破报警器示警。二是组织周围人员迅速撤离。
(3)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重要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和重要的机器、数据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并派人员守护,确保安全。
(4)火情结束之后,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网络系统恢复,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防止起火点复燃。
11、发生自然灾害后的紧急措施
(1)遇到重大雷暴天气,可能对机房设备造成损害时,应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雷暴天气结束后,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
(2)确认灾害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后,尽快将网络恢复正常,若有设备、数据损坏,及时使用备份设备或备用数据。
(3)及时核实、报损,并将详细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
12、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够操作。对于关键账户和密码进行密封保存。
(2)一旦发生系统安全事件,关键人员不在岗且联系不上或1小时内不能到达机房的情况,首先应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3)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启用公司备份管理员密码,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
(4)如果备用人员无法上岗,请求软件公司技术支援。
(5)关键人员到岗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密码设定和封存。
(6)做好事件记录。
(三)后续处理
安全事件进行昀初的应急处置以后,应及时采取行动,抑制其影响的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影响昀小。安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在确保安全事件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
(四)记录上报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并在事件处置工作中作好完整的过程记录,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保存各相关系统日志,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七、保障措施
(一)应急设备保障
对于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报领导同意后,由应急工作组负责统一调用。
(二)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遭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为加强审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审计网络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审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突发情况下应急机制的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成立审计网络和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工作的局领导,成员为相关处室负责人。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应急行动的总体组织指挥工作。
主要职责:
1.研究布置应急行动有关具体事宜。
2.应急行动期间的总体组织指挥。
3.向上级汇报应急行动的进展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4.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事项的工作协调。
5.负责应急行动其它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二)工作小组
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局办公室、信息化管理机构具体人员,根据领导小组的指挥开展相应的应急行动。
主要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负责应急行动物资器材的准备。
3.负责处理现场一切故障现象。
4.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
5.负责联系相关厂商和技术人员,获取技术支持。
二、应急处理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查明原因、开展修复工作。如果该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
(二)事件响应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确认故障,研究解决方案:
1.硬件故障
(1)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经现场确认后进行更换维修。
(2)不能进行维修的,联系代理商报修,代理商技术人员到场解决,力保数据完整。属于服务端设备故障的,除联系代理商报修以外,及时联系电子政务中心。终端设备如需送修,需先行拆下硬盘,避免敏感信息外泄。
(3)硬件系统发生严重故障,导致系统不能恢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会议,根据破坏程度作出处理意见。
2.软件故障
(1)确认可靠的最新备份数据已经转移到其他电脑上。
(2)分析软件故障节点,根据对应的故障解决问题。
(3)不能进行处理的,及时联系开发运维单位处理。
3.网络故障
(1)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认定故障点。
(2)根据故障点位置不同分别处理:若故障点在本局网络内部的,进行故障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的维护、更换;故障点在本局网络以外的,联系电子政务中心或者电信服务商,及时解决问题。
4.病毒爆发或黑客攻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当发现有大规模计算机感染病毒或发现黑客攻击事件,首先中断被感染电脑或攻击主机的网络连接,并在防火墙上对来源主机地址进行阻断。
(2)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分析攻击类型和病毒爆发特征,切断传播途径,利用专杀工具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病毒扫描和木马清除。如果现有手段无法有效清除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应急总则
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服务和就医秩序,加强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信息系统在医院的应用和发展,特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实施责任制
1、建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信息科、职能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实施和全院信息系统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及决策工作;
3、信息科负责应急恢复信息系统运行和网络布线的技术保障;
4、后勤部门负责应急恢复信息系统供电的技术保障;
5、各行政和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并根据“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应急预案”实施范围和时间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门诊、住院部、医务、护理、财务、药剂、检验、放射、信息、后勤等使用和维护医院信息系统的各业务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
2、信息系统发生故障30分钟内不能排除时,报告领导小组批准,根据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启动“应急预案”的实施。
(三)“应急预案”实施通报制度
1、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发现信息系统或供电系统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信息科或后勤部门;
2、信息科或后勤部门应在30分钟之内初步查明故障原因、所需恢复时间,通知相关应用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部分或全部启动“应急预案”;
3、领导小组决定部分或全部启动“应急预案”后,由信息科及时通知各应用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应急措施;
4、信息科或后勤部门应在故障排除后,立即通知各应用部门,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结束“应急预案”的实施;
5、信息科或后勤部门应在事后将详细的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报告领导小组;
(四)信息系统故障一般应急措施
各业务应用部门一般应在获知30分钟内信息系统故障不能排除,并获知故障初步原因和所需恢复时间后,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各业务应用部门应在窗口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部门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2、各业务应用部门应及时通过大屏幕、导医等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
3、医保结算系统故障,而医院信息系统正常时,为医保病人按自费标准登记和收费,并打印自费收据;财务结算部门在故障排除后7个工作日内凭原手工收据,为医保病人重新划卡结算;
4、对信息系统故障期间产生的手工数据,视情况在故障排除后予以补录。
二、门诊部业务应用保障实施细则
(一)发卡员发现发卡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门诊部负责人,门诊部负责人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信息科和财务科负责人;门诊部负责人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应立即向信息科提出启用门诊应急诊疗卡(公共卡),保证发卡处不排长龙。
(二)挂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挂号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在窗口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并向计财科负责人汇报,并向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计财科经咨询信息科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应立即启用系统补挂号方案,保证挂号处不排长龙。
(三)门诊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时,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在窗口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并向计财科负责人汇报,并向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财务科负责人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可手工开具收据,并留下病人联系方式,待系统恢复结帐后打印收据通知或寄送病人,保证收费处不排长龙。
(四)财务科负责人接到入院系统故障排除,停止“应急预案”实施的通知后,及时通知各部门启用网络收费。
(五)门诊系统发生供电故障,门诊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解决。
三、住院部业务应用保障实施细则
(一)入院处应急措施
1、出入院工作人员发现出入院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出计财科负责人,计财科负责人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信息科;
2、入院系统发生故障时,入院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在窗口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并向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在系统发生故障期间,病人入院启用手工登记;
4、出入院管理部门负责人接到入院系统故障排除,停止“应急预案”实施的通知后,及时通知入院处工作人员重新使用计算机办理入院手续。同时,为系统故障时手工办理的病人按顺序进行计算机入院登记(对医保病人将其由自费病人入院的信息,修正为医保病人入院);所有病人可在系统恢复后交回手工临时收据,由收费员将预交信息输入后打印电脑收据,并在当日预交款报表中标明;
5、入院系统发生供电故障,计财科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解决。
(二)病区护士工作站应急措施
1、病区护士发现护士工作站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信息科和护理部主任;
2、病区护士长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应立即做好手工执行医嘱准备;
3、病区护士长接到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护士根据当天医生签开的医嘱,手工抄写各类工作单。化验单和手术申请单等由病员主管医生手工签开。手工抄写的治疗单、领药单等各类工作单必须由第二名护士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遇到必须当日结帐出院的病人,按照“出院结账处应急措施”中第3点处理;
4、护理部在护士工作站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听从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
5、病区护士长接到护士工作站系统故障排除,停止“应急预案”实施的通知后,及时通知护士重新使用计算机审核和发送医嘱。
6、护士工作站系统发生供电故障,病区护士长应立即联系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解决。
(三)病区药房应急措施
1、病区药房工作人员发现药房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药房负责人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信息科和医务科;
2、药房负责人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做好手工发药准备;
3、药房负责人接到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接受各病区手工领药单(由病区护士长签名或盖章),核对发药,并保留手工领药单;
4、药房负责人接到药房系统故障排除,停止“应急预案”实施的通知后,及时通知药房工作人员重新使用计算机发药。对故障期间发生的数据作如下处理:如停机时间不超过当天23:59:59,核对各病区在计算机中补录的领药单与手工领药单并及时确认;如超过当天23:59:59,则不再补发故障当天的药品,手工单据交由出院结帐处补录,药房及时补确认;
5、药房系统发生供电故障,药房负责人应立即联系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解决。
(四)出院结帐处应急措施
1、住院收费员发现出院结帐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计财科负责人,计财科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信息科和分管院长;
2、住院收费负责人接到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收取病区交来的手工处方、各类检查及化验记帐单。收入的预交款,开出手工临时收据。对于出院结帐的病人,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留下联系方式,并向病人收取一定预交费用后先出院。对于再次来院结帐有困难的特殊病人(如外地病人等),预收一定费用,待系统恢复结帐后打印收据寄送病人;
3、当住院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时,收费员应及时在窗口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并向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住院收费负责人接到住院系统故障排除,停止“应急预案”实施的通知后,对于病人交回的手工收据,将预交信息输入电脑。对于出院结帐的病人,通知病人办理结帐手续。对于再次来院结帐有困难的特殊病人(如外地病人等),打印收据寄送病人;
5、结帐系统发生供电故障,计财科应立即联系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解决。
四、信息科应急措施
1、信息科工作人员监测到系统故障或接到业务部门信息系统故障的消息后,应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排查通信线路、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库。应用程序以及供电设备运行状况,在近可能短的时间内初步汇总,找出故障原因和估计恢复时间;
2、信息科应立即将故障原因和估计恢复时间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如估计恢复时间超过30分钟应建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信息科应按各自岗位职责分别将故障原因和估计恢复时间通知分管院长;
3、信息科应立即按技术保障细则进行故障排除,如需要应立即联系相应供应商技术支持;
4、如故障恢复时间较长,信息科负责人应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解决;
5、当信息系统故障排除,信息科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预案”的实施。信息科工作人员应协助通知各业务部门停止“应急预案”的实施,并做好善后事宜;
6、信息科应事后就故障原因、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立协调、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善后处置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蔓延、减少损害、降低不良影响,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2、合法有序。增强法制观念,依据法定权限、程序和分工实施应急工作,采取的措施应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应急工作协调有序。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事发时及时启动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按照“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具体组织应急工作。
4、整合资源。区、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应对组织、人员、信息、技术、物资、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降低行政成本,做到信息共享、联络畅通、反应快捷、启动迅速、应对有序。
5、依靠科学。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优化实施绩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组建相应的队伍,健全应急体系;加强社会宣传,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常备不懈。
7、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充分发挥驻区军队、民兵应急分队和预备役部队的作用;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
(四)概念、分类和分级
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区甚至全市、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可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较大(III)、重大(II)、特大(I)四级。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镇(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略)和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附件一)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指挥)机构
区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区应急委员会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即转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为区应急指挥部)。
应急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总指挥),区武装部长、有关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副总指挥),法制办、人防办、计划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文体局、城管局、经贸局、农办、安监局、卫生局、市场办、土地分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规划分局以及驻区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区应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全区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制定、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批准区各专项应急预案,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预警信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指挥。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图见附件二。
2、专家咨询组织
区应急委员会和主管部门要成立专家咨询组织。主要职责是:研究分析本区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和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应急指挥工作的决策。建立应急专家库,载明各类专业的应急处置专家的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特长、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3、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
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设在区人防办,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区应急办主任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人防办主任、公安分局局长兼任。
区应急办主要职责是:传达区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并对预案和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及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区日常监测、预测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区应急委员会建议;及时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数据库,并对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和分析处理后,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完成区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综合应急工作机构
当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仍难以有效控制、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区应急指挥部可以设立综合应急工作机构,组长由主管牵头单位的副区长担任。
(1)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公安分局、武装部、人防办、安监局、法制办等单位组成,负责传达应急处置指令、协调调度、督办和信息反馈。
(2)应急抢险组。由应急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分局、武装部、计划局、人防办、长安交警大队、土地分局、农办、城管局等部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3)维护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管控,协调解决影响治安的矛盾,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
(4)医疗防疫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卫生防疫站、区医院、妇幼站、红十字会、接受伤员的医疗机构等组成,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的组织指挥工作,并掌握伤员及亲属的思想动态,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5)安抚救助组。由区民政局牵头,人劳局、人防办、城管局、司法局、经贸局、教育局、红十字会、工会、妇联、共青团、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人员安置、法律援助、募捐、安抚救助、殡葬等工作。
(6)消防防化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科、人防办、卫生局、环保分局、安监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消防、化学物质鉴定、卫生洗消的组织协调工作。
(7)物资供应组。由区计划局牵头,财政局、经贸局、物价局、民政局、城管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应急必需生活物品的调度供应,保障一线人员必要装备的配备。
(8)资金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资金保障。
(9)舆情引导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局、司法局、事发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组成,负责掌握社会动态、对外信息、心理救治、法律宣传、正面引导和思想疏导等工作。
5、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若干个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设在各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
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时,立即指挥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决定并公布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专项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6、日常工作机构
区各主管部门是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并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业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二)应急调度中心
依托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设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区应急调度中心)。主要职责是:统一受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对各类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并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在区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前,代行指挥机构职责。
(三)应急联动机制
区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在区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分工,做好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发生复合型灾种的突发公共事件,按原单一灾种设立的区专项应急指挥部难以履行职责时,区应急委员会可根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请示,启动各综合应急指挥组,直接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级及风险程度,应急指挥部可向中央、省、市驻区单位、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自治组织发出应急联动指令,有关单位必须执行。需调动军队、武警协助的,军事、武警指挥机关应迅速做出决定。
加强与相邻县(市)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合作,制定联合应急方案或采取其他措施,逐步实现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快速互递,建立联合应对和互助机制。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信息监测网络和平台
以区应急调度中心为内核,构建由各专业监测机构、社会监测点、区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联为一体的,覆盖全区的信息监测网络,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2、信息监测、预测
各主管部门、专业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监测信息交流等项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同时要对重大危险隐患及危害源实行动态监测;并按照规定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向区应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
3、信息报告(报警)
各主管部门、专业监测机构要完善监测、预测报告制度,接到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具有重大影响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即时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报告。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所有部门,特别是总值班室,要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意识,在接到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具有重大影响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即时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有义务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或政府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接到报告后都有义务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报警。
(二)预警
1、接警与处警
区应急调度中心接警后,应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迅速、准确做出处警指令,并向区应急办报告。必要时,可指令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各主管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推诿、拖延,严禁瞒报、误报。区应急调度中心根据风险分析和等级评价,提出预警或应急建议,上报区应急办。
区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信息后,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派人核实,并对调查核实的情况、有关的监测信息、社会心理承受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区本级应当进入预警或者应急状态的,必须立即上报区应急委员会。
2、预警级别及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其分为一般(IV)、较重(III)、严重(II)和特别严重(I)四个预警等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IV)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较重(III)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严重(II)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特别严重(I)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预警级别的分级标准和,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统一执行市政府确定的标准。
预警信息的,可采用电话、会议或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
3、预警决定的执行
区应急委员会决定区本级进入预警状态后,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好预警和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区应急办要进行必要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预警和应急准备措施落到实处。
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事态发展的监控,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区应急办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预警状态结束
区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区本级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要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应急委员会接到建议后,要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预警状态。应急状态结束应向社会公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原则上,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进行应急响应;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应急委员会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分级响应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区政府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向市应急办报告,待市应急委员会确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后,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经市应急委员会确定的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较大、重大、特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4、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经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向有关县(市)区和部门通报情况,共同组织抢险救援。
(三)信息共享和处置
1、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和传递在内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有关的应急保障信息等;现场信息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地的现场秩序及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以上信息及分析,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采集、汇总的信息必须及时、客观、真实、准确。
2、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或可能向毗邻地区扩散的,区政府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和单位通报情况。
3、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国(境)外人员的,区应急办应按规定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1)信息研判
事发时,区应急办应迅速收集各类信息,尽量掌握第一手资讯材料,并组织专家和部门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等级的建议。
(2)应急工作启动
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等级确定后,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3)现场指挥
进入应急状态时,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第一时间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抢险和自救互救,尽最大可能抢救人员,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按照预案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军队、武警,开展抢险救治、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监控、卫生防疫、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应急工作。
(4)医疗救治
医疗救护队伍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的伤情恶化,降低死亡率,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红十字会等救援组织要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2、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有扩大、恶化的趋势,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可启动综合指挥组,调度增援力量和后备物资支援。必要时可向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五)信息披露
1、区应急指挥部可采用新闻会等形式,向社会应急处置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原因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单位,实施应急预案的范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效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实施应急预案的期限。时应符合保密工作的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工作应坚持及时、客观的原则,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弘扬正气、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公共利益。
2、宣传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舆论引导和监督,消除社会流言影响和恐慌心理,宣传应急处置工作涉及的有关科学和法律知识。不得编发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和传言,不得泄漏国家秘密,不得播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报道。
(六)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的人员,按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检查(检测)、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应及时提出建议。区应急委员会接到建议后,应按照预案规定的权限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应急状态结束应向社会公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在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的同时,区政府和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济救助,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
2、区政府和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并公布政府救济方案,明确救济标准、救济范围,申请救济的地点、期限、程序和部门职责。
3、对需要异地安置的人员,应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就近安置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设立临时安置场所、救济物资供应站点,做好被安置人员的食物、饮水、衣被的调集和发放,转移安置地和事发地的社会稳定工作,妥善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其他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突发公共事件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政策予以救助或补偿;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救治、救援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设备等,应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给予补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自治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5、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6、区政府和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及时制订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并负责或指导恢复和重建。
(二)社会救助
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在事发后,因进行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生活的恢复需要社会救助的,可向社会救助信息。
2、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中受损害群众的亲属和有关单位、人员,帮助受损害群众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后事态发展趋势和社会心态,组织有关专家和社会组织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援助。
(三)保险赔付
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核实受灾和损失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险赔付。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特别是高危行业人员参加灾害事故保险。
(四)调查和总结
区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应急状态结束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区应急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发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工作的经验,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贡献的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预案规定、拒不执行命令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设备、人员,确保应急通信系统畅通。
(二)信息保障
由区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全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数据库,确定预警等级标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全面掌握交通、通信、卫生、人口、地理信息、气象、物资储备、救援力量分布等各种应急有关的动态数据,并加以综合集成,为应急处置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分管系统、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及时按要求上报信息。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要求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的装备信息数据库,并明确载明其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存放地点和产权所有人等事项,并报区应急办备案。
拟用于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工作的装备的所有人,要明确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四)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以驻区军队和武警、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企事业单位专项应急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体系,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专项应急队伍由公安、卫生、城管、科技、农办、安监、交管等承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
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群众性自救互救组织和应急工作志愿者队伍。
各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于每年的12月底前,向区应急办报告本级应急队伍体系的编成要素、装备情况、下年度培训演习计划等情况。重大情况的变更要及时报告。
(五)交通运输保障
区应急办会同城管、交管等部门负责交通工具、运输设施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及应急保障储备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规定确定储备标准。
区应急办和主管部门要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载明用于应急工作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存放地点和产权所有人等事项,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紧急状态发生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组织开辟快速运输通道;在交通基础设施受损时,要组织尽快恢复,并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
(六)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载明医疗救治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事项,同时应建立各医学学科尖端人才的专家档案,拟定医疗救治保障计划,明确有关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经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区卫生局要加快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信息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七)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制订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应急状态下各项准备措施,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要构建公安、驻区部队、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和企业、社区保安以及群众共同参与的治安保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和到位时限。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公安分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或区域实施管制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进行布控,加强巡查、值勤,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八)物资保障
区计划局会同经贸局、财政局等单位,制订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数据库,载明应急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购置时间、更新年限、存放地点和所有人,特殊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储备,以及被指定为定点生产的企业名单、生产能力等事项。建立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培育和发展全区应急的经济动员能力,并逐步实行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的转变,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建立与省、市级单位和外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并按规定对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和维护,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窃、挪用或者失去性能。
(九)经费保障
区本级的预备费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用于当年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开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保障资金列入本级预算。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十)社会动员保障
区民政局要会同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红十字会等组织,制订社会动员方案,建立应急社会动员的长效机制。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日常训练和演习,提高应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一)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要规划、设计具备应急水源、照明和卫生设施的紧急避难所。公园、广场、停车场和文化体育场所的建设及改造,应充分考虑紧急避难的需求。在事发时,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公共场所设置紧急避难所,可征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旅店业经营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十二)技术储备与保障
区科技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研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并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提高区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十三)工程保障
区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制订应急工程保障方案,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或本市规定的标准,符合应急现场救援的需要。
事发时及时对水、电、气的运行和供应进行协调和应急处置,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和蔓延。
(十四)制度保障
区、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修订工作应在每年十月份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负责修订,修订工作须在每年五月份完成。各预案修订后须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
区法制办公室要依法做好在应急工作中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中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的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报告、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教育的重点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
(二)培训
应急预案要纳入全社会教育的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门培训。重点是各类专业人员、公务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同时要组织好志愿者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技能,提高应对能力。
(三)演习
区应急委员会和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习。综合性应急演习应在总体应急预案生效一年内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应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习结束后,应当对演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八、附则
(一)奖惩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以及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和物资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的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的修订和解释工作,由区政府负责。区专项预案的修订和解释工作,由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负责,报区政府批准。
❖ 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表 ❖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水上、铁路、民航等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团结协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集里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或副书记任副指挥长,党政综合办、集里派出所、集里医院、城建开发办、安监站、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综治城管办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安监站内),由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街道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
街道指挥部职责:领导和协调街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贯彻全街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方针,起草、修改和解释本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协调全街道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完成街道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街道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衔接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收集、综合事故信息,并及时向街道指挥部汇报,及时传达和执行街道应急委、街道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组织、协调开展事故救援、抢险及相关的通迅、交通、物资保障等应急工作;协助做好事故信息工作;完成街道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安监站承担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收集事故信息并依法依规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综治城管办依法对事故现场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协助疏散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警力参与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取证工作;对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核查。
经济发展办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参与相关事故救援的协调;负责农机和旅游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办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全街道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演练;负责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调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指导协调和办理已参保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事务;负责对灾区群众的安置、补助和提供社会援助,承办事故抢救中牺牲和受伤的同志追认烈士、评残等申报、审批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并监督使用。
城建开发办负责建设工程与房屋垮塌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联系市政工程处做好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抢险和抢修;配合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信息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
街道和企业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街道要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三、预警信息和处理
(一)预警信息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应针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和预警措施。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险情应及时上报;应向社会公布举报信息电话,推进信息的预警预报。
(二)信息处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根据事故情况、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危及的人数等及时作出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采取相应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必要时,报告街道指挥部。
街道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对接收的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提出处理建议,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一般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1、启动Ⅳ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发生超出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2、启动Ⅲ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发生超出县、区(市)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3)发生跨
县级行政区的事故。
(4)需要市安委会处置的事故。
3、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发生超出市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3)发生跨地、市级行政区的事故。
(4)需要省安委会处置的事故。
4、启动Ⅰ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3)超出省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4)发生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5)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事故。
(二)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街道指挥部应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进行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街道指挥部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三)事故报告和处理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及安监站,街道办事处及安监站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2、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事故成因、已采取的措施等,以及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对工农业、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中死亡、失踪、被困人员如果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事故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涉外、涉港澳台有关应急预案实施。
(四)指挥和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街道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
1、安监站救援内容:
(1)提出应急救援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协调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5)指导对周边危险源进行监控,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2、其他职能部门救援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协调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街道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跨乡镇、街道或领域影响重大的事故救援行动,报请市指挥部协调实施。
4、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6、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救援能力时,请求市政府协调组织区域外的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7、现场检查与评估
成立现场检测、监定与评估小组,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8、信息
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9、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街道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街道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等。
2、保险理赔和社会救助
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迅速开展受灾人员及单位的保险理赔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求助工作。
3、事故调查
安监站或其他安全职能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报指挥部。
六、应急保障
1、经费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街道垫付。街道处置事故所需工作经费,由街道财政预算逐年安排,滚动积累。
2、物资保障
办事处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实现事故发生后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3、队伍保障
办事处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4、通迅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应掌握本地区所有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的通迅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5、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后,派出所、政法综治办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人员及时运送到位。
6、医疗卫生保障
集里医院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事故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7、科技支撑
成立应急救援顾问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装备保障
办事处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9、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后,派出所和政法综治办要维护社会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监督管理
1、应急演练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要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办事处及各部门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宣传和培训
办事处、社区(村)、各安全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要组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做好兼职救援队伍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3、奖励和责任
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和更新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本预案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预案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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